绝无仅有造句子
1、而这份看似偶然的幸运也是两个优秀的人不断努力的必然。
2、便:局长大腹便便(piōn),行动不便(biàn)。 (绝无仅有造句子)。
3、给加粗字选择正确的解释,在序号上画“√”。
4、她是一个能歌善舞的人,吹拉弹唱样样精通的女人。
5、 以前嘉宝一直是按排位顺序来收托班和幼儿园学生的,但是从2017年开始就好像不按照排位顺序来,不变的是sibling有优先权,如果有哥哥姐姐之前读过嘉宝的是有第一批录取的优先权,后面才录取其他学生。
6、(4)王若飞在敌人面前非常( )一点也不慌张。
7、领事裁判权:谓他国臣民,不受所寓之国法律管辖,而听本国所派之领事裁判之权利。故与治外法权异,乃条约之结果也。
8、换好室内鞋子,小朋友需要自己从书包里把借阅本放在篮子里(这个举动表示今天我需要换一本新的书回家)在嘉宝阅读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不仅在学校,家里也是。每天按照教学主题选自己心仪的书回家和父母一起阅读(因为我们是托班所以只能是亲子共读),形成习惯。除了班级里必须借阅的书,家长也可以和小朋友到图书馆选择自己喜欢感兴趣的书。
9、表示“从没有过的”词语:前所未有、空前绝后、绝无仅有、
10、一阵疾风吹来,树木、野草发出“沙沙”的声音。( )
11、今天之看一展览,茜茜公主博物馆。展览上下分两层,底层皇家用品展。皇家餐具为主干,金银瓷器各擅场。金光耀眼银光闪,精镂细刻极奢华。瓷色洁白细而滑,件件器皿显奢华。皇家壹套用餐具,换得百姓多少粮?
12、欣喜若狂洋洋得意兴高采烈眉开眼笑喜出望外眉飞色舞心花怒放
13、 虽然他写的作文与众不同,但是最后也没有脱颖而出。共2页:12下一页。
14、杨绛也写出了多部好看的文学著作:《称心如意》《弄假成真》《游戏人间》《隐身衣》《我们仨》《走到人生边上》等等。
15、出处:清·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九〇回:“便口口声声总说姑老爷是个独一无二的好人。”
16、这种解释,在清末从日文直接编译过来的相关社科词典定义中具有代表性。甚至不懂领事裁判权和治外法权之间的区别、将其“并为一谈”者,当时还被人嘲笑为仅具“政治智识”而“无法律智识”的表现。进入民国后,强调两者彼此区别的认知,更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如后来成为青年d领袖人物的陈启天,1915年在《东方杂志》上发文谴责“前清官吏不学,不能辨治外法权与领事裁判权之别”,而民国后仍然“因循前清之误,译领事裁判权为治外法权”。由此也可反向推知,当时国人将两者混用的情形仍然普遍。
17、 Parentchat之后只需要耐心等待offer邮件通知。
18、(1)( )外婆已经去世五年多了,可我( )想念她。
19、爱心是夏日里的一阵清风,使心急如焚的人感到无比的凉爽。
20、表示形势紧急的成语:迫在眉睫、千钧一发、燃眉之急、十万火急
21、凡弱国与强国订约,其所用名词,总宜避用无确实解释之名词,乃不上当。然而中国当局,无此觉悟也。而各帝国主义则利用治外法权四字无确定解释、无确定范围之故,其与中国,或定条约,或用文书,常用该四字之名词,借其模糊影响,以为混侵中国权利之工具。如民国五年,日本要求在郑家屯等处设置日本警察,当时日本公使林权助,致外交总长伍廷芳之照会,‘查派驻警察之事,究系治外法权当然之措置,而非侵害中国主权’云云。该日使所称治外法权四字,究指日本在中国之司法权而言,抑指日本在中国之行政权而言,殊不明了,此即外人借治外法权四字,以为混侵中国权利之明证也。
22、1895年正式公开出版《日本国志》的黄遵宪,不仅是“治外法权”一词和领事裁判权意义上的“治外法权”概念在中国传播开来的真正奠基者,也是清末国人借之谴责西方,鼓吹向日本学习、实施变法维新,尤其是推动中国修订法律的“治外法权”话语主调影响最大的定调人。在该书第七卷“邻交志”最后,黄遵宪以“外史氏曰”的形式专门评论“治外法权”,并6次使用“治外法权”一词。笔者以为,这属于近代中国一个值得透视的政法观念史事件。
23、 不过他自己随便写的字,还真是谁都像,又谁都不像——
24、即使我们只是一颗星星,也要在黑暗中闪出自己的光芒;
25、(1)元旦过后,一下子走了很多人,家里顿时( )了。
26、每周孩子们都会有两个主题的角色扮演游戏,还有两天的speech&drama(桃娘按,嘉宝最明星的课程,非本校生可以在周末来参加兴趣班,但——一样要排队~)时间,老师们会穿上costume演绎各种故事的情节,结合音乐和游戏让孩子们参与其中,引导孩子表达和思考回答问题,我想这就是培养孩子speech能力很重要的第一步。
27、青碧翠苍翠青翠黛绿青绿翠绿碧绿墨绿翠色欲流一碧千里苍翠欲流四季常青郁郁葱葱青翠欲滴
28、(3)这些动作你多练习几遍,慢慢就会( )的。
29、(1)杂技演员的车技多( )啊!竟然一车带来了十六人。
30、这里的“治外法权”,明确指的就是“治理或管辖外国人的权利”。此种例子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并不少见,而是较多,可以说成为今人研究“治外法权”概念时不能忽视的非个别现象。以《申报》为例,1903年及之前出现“治外法权”词条的材料一共有37条,其中有26条材料里“治外法权”的意思指的都是“治理或管辖外国人的法权”,占总数的70%;其余11条指“统治或管辖(领土范围)以外的权利”,也就是领事裁判权和外交豁免权。1898年以前,《申报》出现使用“治外法权”概念材料10条,其中8条是在“治理或管辖外国人的法权”意义上使用,占80%。这就不难理解,何以1903年汪荣宝、叶澜所编的第一本现代意义的学术词典《新尔雅》首次将“治外法权”收入词典时,也是这样解释:“在甲国领土内之人民须服从甲国之法律者,谓之治外法权。”
31、(4)刚才妹妹还睡得好好的,怎么( )哭起来了?
32、(1)为了这件事李明和赵洪已经( )半天了。
33、求:①请求,要求 ②追求、探求 ③需要 ④姓
34、该文感慨东亚诸国本均受此凌辱,惟有日本通过变法改约,终得雪耻。中国虽广土众民,而至今尚受此屈辱,原因就在于“拘泥古法,不通观地球大势也”,故早该“一觉迷梦”。译文埋怨中国作为国际法的主体,面对动辄“托事占领”自己领土的欧洲列国,却不去争取其主体固有的权利,“徒恐列国之威吓,而一任彼阴谋,不知国际上权利安在乎,是自侮蔑己之国权也,其害延及东洋,……故志士痛恨不能措置,……不觉涕泪滂沱,掷笔为之三叹也”。不知当时,中国人读到《东亚报》上这类日人文字时,都会作何感想!
35、这几种报刊对“领事裁判权”一词和概念的使用,其增长趋势、传播特点与“治外法权”大体相近。不过总的来说,1919年至1937年间,“领事裁判权”的使用量却要远远超过“治外法权”。在前文,我们曾提到《申报》从1909年开始,《大公报》从1908年开始,“领事裁判权”一词的使用量都逐渐超过了“治外法权”。在《申报》那里,“领事裁判权”的使用量从1919年起迅速攀升,1925年达到一个高潮(255次),1929年到达顶峰值408次,1937年仍然是一个高值(176次);《大公报》也是从1919年起,“领事裁判权”的使用量快速上升,1925年达到一个高峰(127次),1929年达到顶峰值253次,1937年时几家《大公报》的使用总量仍保持在一个高位(108次)。《东方杂志》的情况稍有差异,1921年至1924年,“治外法权”的使用量一度略有回潮,但1925年至1937年间,“领事裁判权”的使用量就一直是超过“治外法权”的。
36、坏的老板简直是多如牛毛,碰到一个好的真难。
37、老师对我说:“你回去吧,我还要批改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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